快讯!厦门发布公积金新政

访问次数: 发布时间:2026-05-20 16:05

     

  三是支撑代际互帮。缴存人正在省内采办自住住房且合适购房提取前提的,不脚部门可提取购房人及配头的父母、后代账户余额。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扶植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地产市场不变成长的若干看法》(闽建房〔2026〕1号)文件,连系我市现实,经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委员会审议通过,我市出台六条住房公积金办法,帮力房地产市场不变健康成长。

  六是支撑采办车位(库)提取。缴存人正在我市采办取所购房产统一小区的新建商品房项目一手车位(库)3年内,取得无效购买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头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跨越现实领取的购买款,且不跨越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

  上述政策自2026年5月25日施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用率高于90%(含)时,自发布次月起,暂停打点代际互帮、拆修提取、采办车位(库)提取营业。

  五是支撑拆修提取。缴存人正在我市采办自住住房5年内,取得无效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缴存人及其配头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拆修。提取额度按照衡宇建建面积和拆修单价尺度计较,拆修单价尺度为每平方米1800元,每套住房提取总额不跨越25万元。

  一是多后代家庭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施行。对于多后代家庭正在本市采办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施行。

  二是“卖旧换新”贷款按首套房利率施行。缴存人正在省内出售自有住房12个月内正在我市采办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适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的,按照首套小我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施行。